1、农村户口退役士兵,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、本人近期1寸照片2张,以及军队财务部门开具的参保凭证,到市人社局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,办理养老、医疗保险接续手续。
2、城镇户口退役士兵,尚未就业以个体身份参保时,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、本人近期1寸照片2张,到所在区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,建立个人帐户。相关手续办结后,携带区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办理的相关材料,军队财务部门开具的参保凭证,到市人社局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,办理养老、医疗保险接续手续。
已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,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。
3、相关机构联系电话
市人社局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:5897159;
安庆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:5592085;
迎江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:8720995;
大观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:8726809;
开发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:5198505;
宜秀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:5512750。